很多个体户不知道是道听途说还是自己理解应为,执著的觉得个体户不需要记账报税,在这里叔特别强调,个体户也是需要记账报税的。怎么会,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叔先跟各位经理来说说这“理”的部份。
《中华民国税赋征管法》第二十二条说了,从事制造、经营管理的纳税应当自领取
执照
或者发生缴纳责任月内15日内,按照主管部门明确规定设账簿。
大家常常有这样的误解:个体户到底不用记账?个体户到底不用缴税?
叔可以很尊重的告诉各位,个体户也得记账、报税!
只要有卖出或提供公共服务,税率都需要审批,即使您可以享受免征方针,也必需报税;不论赚钱、赔钱,个人所得税都得审批;而报税的根基是记账。
当然,按照《群体工商户建账管理工作暂行规定》,如果您的注册资本10万元下述,每个月的销售额在1万左右,那显然不用设账本…可以申请成为“不定期限额户”。可 扬州注册公司“不定期限额”不是不用缴税,而是按照核准比例缴税,况且这征收率都是尤其计算过的,你也不可能少缴!
再说,没有账本是难以长年持续发展的,你总不能销售额仍然“保持”1万下述吧?之后达到建账国际标准了,还是要记账的。
如果你 扬州注册公司既不记账,又不报税,还说你显然没开始开业,这样一来超过6个月,公安部门很可能必要吊销你的
执照
,而税务早已认定你为“非正常户”了。
还有不使用发票这一招,今天显然行不通,全省都在严查发票,你也得为你的顾客着想,今天不想发票的顾客早已少之又少了…
如果你总算不记账不报税的话,那原因就相当严重了:
第六十二条纳税未按照明确规定的限期兼办纳税申报和报送缴纳的资讯的,由税务机关勒令期限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下述的罚款;违法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下述的罚款。
除了《税赋征管法》以外,各地还有《违法行为发表意见标准》的明确规定,来看看上海怎么罚,准确到天哦~
当然,除了支付罚款以外,这补账、补审批肯定都少不了!
怎么样,各位经理,要不想记账报税,还是…慎重考虑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