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分立如果是简单分立,即分立前公司的股东及持股比例与分立后公司的股东及持股比例不完全相同的分立,应由参加分立的股东签署分立协定。分立协定一般应当包括具体内容:
(1)公司分立前的命 怎么注册香港公司名、居所、股东及持股比例、依法人;
(2)分立后拟存续或新设的各公司的命名、居所、股东及持股比例;
(3)公司分立前的注册资本额、实收资本额,分立后拟存续或新设的各公司的注册资本额、实收资本额;
(4)分立前公司全部个人财产的磋商股份总额,分立后拟存续或新设的各公 怎么注册香港公司司所分得的个人财产总额及表格;
(5)分立前公司全部负债的磋商股份总额,分立后拟存续或新设的各公司分担的负债总额及表格;
(6)分立前公司的各种合约及相关外交事务的处理计划;
(7)工人安置或调动计划;
(8)各方在分立步骤中及分立后的基本权利和责任等。
公司分立如果是非常简单分立,即分立前公司的股东和持股比例在分立后存续和新设的公司中不变,则须签订分立协定,只需公司监事会按照上述公司分立协定的细节提出分立计划,经股东大会或股东会批准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