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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转让费用」在郑州非公司企业法人登记事项的变更登记

「公司转让费用」在郑州非公司企业法人登记事项的变更登记

发布日期:2019-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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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介绍:(1)命名的变更登记。  企业法人申请命名变更登记,应向原登记主管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a.变更登记申请表;  b.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申请变更注册书》;  c.部门或审批行政

(1)命名的变更登记。

  企业法人申请命名变更登记,应向原登记主管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a.变更登记申请表;

  b.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申请变更注册书》;

  c.部门或审批行政机关对企业变更登记的批复文件;

  d.申请命名中使用“糖厂”、“超级市场”等印有的,应当提交隶属于分支机构的证件及其执照复印件;

  e.企业法人执照复印件;

  f.其他有关文件、护照。

  郑州市注册公司小编提醒您按照分级管理的准则,企业法人申请变更命名超出原登记主管机关司法权的,应经原登记主管机关审核表示同意,按时的审批程序中和职权,报下级登记主管机关审查核准后,才可兼办变更登记。

  (2)居所和经营场所的变更登记。

  居所的变更登记,专指在原登记主管机关行政区内变更居所的登记。企业法人变更居所和经营场所,应向原登记主管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a.变更登记申请表;

  b.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申请变更注册书》;

  c.企业部门对企业申请变更居所或经营场所的批复文件;

  d.《居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了》。如系自有房,应附《房屋产权核发》复印件或有关房所有权证件;如系重新分配办公用房,应附所有权的单位的《房屋产权核发》复印件或有关房所有权证件和所有权的单位重新分配使用证明了;如系租赁办公用房,应附所有权的单位的《房屋产权核发》复印件或有关房所有权证件和租用期在一年以上的租赁协定;如系租用宾馆或酒店的套房,应附出租的单位的执照复印件或有关房所有权证件和租用期在一年以上的租赁协定。

  e.企业法人执照复印件;

  f.其他有关文件、护照。

  (3)法定代表人的变更登记。

  企业法人申请法定代表人的变更登记,应向原登记主管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a.变更登记申请表;

  b.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申请变更注册书》;

  c.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

  d.企业法定代表人接任职位的免职文件(按时应免职的);

  e.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 公司转让费用复印件;

  f.《企业法定代表人任职证明了》、《企业法定代表人履历表》 公司转让费用、《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表》;

  g.企业原法定代表人的免职文件;

  h.企业法人执照复印件;

  i.其他有关文件、护照。

< 公司转让费用p>  (4)经济发展物理性质的变更登记。

  企业法人改变经济发展物理性质,应向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下列文件、护照:

  a.变更登记申请表;

  b.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申请变更注册书》;

  c.部门、方案机构、财政部门或国有企业管理工作机构审核表示同意的文件;

  d.经费金融机构证明了。集体所有制企业、联营企业变更为全民所有制企业应提交《国有企业所有权名册》和验资调查报告;

  e.企业法人执照复印件;

  f.其他有关文件、护照。

  (5)业务范围、经营策略的变更登记。

  企业法人变更业务范围、经营策略,应当在部门、审批行政机关批准三十日内,持下列文件、护照向原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a.变更登记申请表;

  b.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申请变更注册书》;

  c.企业部门的批准文件;

  d.审批行政机关的批准文件;

  e.企业法人执照复印件;

  f.其他有关文件、护照。

  

小编告诉你企业法人实有经费比原注册资本金额增加或者减少超过百分之二十时,应按时申请兼办变更登记。登记主管机关在审核企业法人减少注册资本的申请时,应新的审核其业务范围和经营策略。

  企业法人申请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应向原登记主管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a.变更登记申请表;

  b.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申请变更注册书》;

  c.部门审核表示同意的文件;

  d.经费金融机构证明了。全民所有制企业提交《国有企业所有权改变名册》;其他企业提交律师经纪公司出具的验资调查报告;

  e.企业法人执照复印件;

  f.其他有关文件、护照。

  (7)从业总人数的变更登记。

  企业法人的从业者在原注册的为基础增加或减少,一般不必专为申请变更登记,应在每本年度《年检白皮书》中真实情况填报年度企业从业总人数的变动,减少从业者的,低于不能少于8人。

  (8)经营管理限期的变更登记。

  联营企业延长经营管理限期,应在规章、协定或合约期 公司转让费用满前6个月提出,经联营各方或监事会讨论表示同意后,报原审批行政机关审批。企业应自审批行政机关审核表示同意月内三十日外向原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下列文件:

  a.变更登记申请表;

  b.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申请变更注册书》;

  c.原审批行政机关审核表示同意的文件;

  d.延长经营 公司转让费用管理限期的企业规章;

  e.企业法人执照复印件;

  f.其他有关文件、护照。

  (9)分支机构的变更登记。

  企业法人增设或撤销分支机构,应申请变更登记。

  企业法人在原登记主管机关行政区内增设或者撤销分支机构,应向原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根据有所不同状况兼办增设分支机构的开张登记或撤销分支机构的注销登记。分别按分支机构开张登记和分支机构注销登记的要求提交有关文件。

  企业法人跨原登记主管机关行政区增设或撤销分支机构,应向原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兼办变更登记。经核定后,持核转文件向分支机构驻地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兼办开张登记或注销登记。应向原登记主管机关提交的文件是:

  a.变更登记申请表;

  b.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申请变更注册书》;

  c.部门审核表示同意的看法;

  d.增设分支机构的还应提交分支机构的经费金融机构证明了和分支机构主管的委任或聘任文件;

  e.企业法人执照复印件;

  f.其他有关文件、护照。

  根据增设或撤销分支机构的有所不同状况,分别按开张登记或注销登记的要求,向分支机构驻地登记主管机关提交有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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