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大家在股权转让这个简单繁复的步骤中常常遇到各种各样的疑惑和难题,也担心自己陷入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中。今天,公司股权转让纠纷案例屡见不鲜,许多案例中的难题我们在自己的头上也会遇到,我们应该针对这些少见的难题,应该做好准备。上面小编搜集了一个经典之作 江苏商标注册的公司股权转让纠纷案例,希望大家借此为鉴,略有启发。
1998年2月海淀区某信用公司成立。修某任副董事长。2000年12月招聘张某为公司兼总,主管公司的业务。2001年4月,张某管理工作营业额突出,要求成为公司的股东。公司的副董事长修某考虑后表示同意,在没有告知其他股东、没有召开股东会的只能将自己股权的10%转让给张某,张某将5万元股份款必要交给了公司,公司也给张某出具股金收据,并订立了转让合约。也没有早已对股东名单进行更改和工商业政府部门立案。但是,张某每年都能领到一笔额度高昂的分红。
然而,2005年7月公司因根本性难题召开股东大会并修改公司章程。公司因张某软弱管理工作为由,居然没有通知张某参加股东大会,且在修改的公司章程中,公司股东也没有张某。张某多次找公司评理,公司具体告知张某,你不是公司的股东。
2005年初,张某将公司起诉到法院,要求确认股东身分,并要求公司撤销2005年7月底修订的《公司章程》,履行股权转让协定,兼办股东变 江苏商标注册更立案登记手续,完善其的股东身分,并提交了以前的股金收据作为确实。
最后东城法庭经过案件查清以证据不足驳回了张某起诉。
根据以上这个公司股权转让纠纷案例,我们应该有一些反思。张某本应是股东威望,却因为缺乏法律意识而最终不公正的剧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