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己又改变注册商标的书写、图形、色调或其组合但依然加注注册商标标示的行为。
2、商标注册有效地期满后,原注册人没有申请续展却依然继续使用井加注注册商标标示的行为。
3、促销中商标使用不当。如在广告词中,使用他人的商标抬高自己商标的名气或者以自己的商标贬抑他人商标的行为。
4、纯感官涵义的注册商标(如大熊猫图形商标),在具体使用中混淆纯听觉的涵义注册商标(如大熊猫书写商标)的行为,或者纯听觉涵义的注册商标(如熊描图形商标),在具体 公司股东变更流程使用中混淆纯感官涵义的注册商标并造成顾客误认的行为。
5、组合商标使用不法规的行为。组合商标使用是商标注册人在同一种产品上使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注册商标的行为。
根据中华民族商标法明确规定,下列标识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1、同中华民国的国家所名称、旗帜、国旗、旗帜、奖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机关国家机构驻地特定一处的名称或者引人注目建筑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2、同国外的国家所名称、旗帜、国旗、旗帜相同或者近似的,但该国中央政府表示同意的除外;
3、同中央政府间国际性组织的名称、国旗、徽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表示同意或者容易曲解香港市民的除外;
4、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网站标识、检测烙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
5、同“红新月”、“红十字”的名称、标识相同或者近似的;
6、带有少数民族歧视的;
7、夸大政治宣传并带有误导性的;
8、危害于共产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负面影响的。
商标注册顺利以后,商标人是拥有了所有权,但是不推选可以对商标纵容,商标是一个中小企业的最重要标识,在具体中要求店家有权使用商标,并不是注册商标后就可以任意添加、修改。要是不确定自己对商标使用是否有效地、有权,提议找工作者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