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瓜得瓜种豆得豆商标驳回的申述为由是什么
6月17日收到你局关于“种瓜得瓜 种豆得豆”的商标驳回信件。申请者序号:鄢家厚511027198205288536。申请
29,31。
此商标,打算创业者时使用,等了超过 杭州商标版权登记注册1年的星期,本打算注册顺利后开始月经营管理。它们分别推选我经营管理的工程项目,种瓜得瓜是为蔬菜,种豆得豆是为水果。
关于驳回为由:此商标作为日常用语缺乏显著性,不具备作为商标志作 杭州商标版权登记注册用。现在讨论了全权该公司,某种程度是“种豆得豆”,某种程度是乳制品,早已注册顺利。某种程度是
,“种瓜得瓜”也在在此之前注册顺利。它们类型和我有所不同,但是否也存在作为日常用语缺乏显著性,不具备作为商标志作用的嫌疑?
做为国家所商标评判政府机构,很希望你们能站在一般来说群众的态度想一下,它们只想严肃做点什么事,为社会上为父母做点实事。希望能得倒你们的支持理解,就“种瓜得瓜 种豆得豆”商标驳回进行修正。
如果您对商标局的驳回决定不服,可以向商评审提出驳回复审申请,并在复审申请中提交充份的确实物料
尚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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