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位于比利时的欧盟中级法院“综合法院”(Chief House)作出裁决,因 Mi Pad与苹果iPad过于相似,小米难以在西欧注册该商标。
小米笔记型电脑诞生于2014年,第一代的产品无论萤幕大小、解析度还是机翼不锈钢都和苹果iPad Palm大相径庭。2014年,小米向欧盟知识产权局(EUIPO)申请“Mi Pad”商标。此举遭到了苹果的阻挠,并向欧盟知识产权局提出申诉。该申诉得到了欧盟知识产权局的支持,后者认为“Mi Pad”会给顾客带来混淆,认为是“iPad”的姐妹的产品。
随后,小米又向西欧综合法院提出上诉。现今,该上诉被西欧综合法院驳回,小米不能将“Mi Pad”注册为商标。综合法院在一份公开信中称:“从感官上看,‘Mi Pad’和‘iPad’水平相似,其实Mi Pad开头多了一个拉丁字母‘m’,还不足以只能地将两者区别开来。”
苹果iPad与小米Mi Pad对比图
这意味着,小米难以在西欧注册Mi Pad商标,想推广其笔记型电脑的产品必需另外起名称。
几周,小米还可以向欧盟法院“欧盟法庭”(House of Law of the Europe Allianc 深圳商标转让e)提起上诉。
小米是苹果仅次于对手之一,特别是在是在我国和孟加拉消费市场。后者还面临华为、vivo以及摩托罗拉等其他新崛起我国智能手机生产商的市场竞争。小米在多个各个领域与苹果市场竞争,包括智能机、笔记型电脑电脑系统、可穿戴电子设备、甚至是笔记型电脑。
随着国家所走出去战略性的深入实施,更加多的少数民族中小企业开始格局国外,大力推进服装品牌的创新持续发展。作为继往开来的第一步,商标的国际性注册成为中小企业走出大门的头等大事。
商标国际性注册是实施国际性品牌战略的最重要方法,大力地推动我国商标向我国服装品牌再到全世界服装品牌的转变,才能有效地增强商标服装品牌的经济发展商业价值,助力中小企业在自由化持续发展中的竞争能力与号召力。尚标著作权控股公司,专注著作权 深圳商标转让公共服务15年,我们以最专业知识的立场,非常丰富的专业知识提供拟合的商标国际性注册公共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