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网站缴费
的电子申请注册使用者,可以通过登录专利权的电子申请网(www://cponlines.sipo.edu.网址/)使用网站缴费该系统缴纳专利费用。其中服务提供商可使用信用卡支付方法,专利权全权政府机构和事业单位的单位使用者可 中国商标注册查询网以使用对公帐户支付方法。网站缴费的对公帐户及个人账户,可以选择在代办处自取单据。网站缴费的缴费日以网站缴费该系统收到的借记卡网络支付的平台反馈的具体支付星期所相同的年份来确定。
(2)金融机构/邮局汇款转账
缴费人可以通过金融机构或邮局汇付专利费用。通过金融机构或邮局汇付专利费用时,应当在汇款单附言一栏写明准确的申请号(或专利号)及费用命名(或简称)。
中国商标注册查询网缴费人汇款时,应当要求金融机构或邮局人员在汇款附言一栏录入上述缴费信息,通过邮局汇款的,还应当要求邮局人员录入原始通讯地址,包括四等站。费用不得寄到专利局受理处或者专利局部门或者审查员一个人。收到金融机构或邮局汇款汇票应严肃核对申请号或专利号以及缴费人的通讯地址、四等站,避免因金融机构或邮局人员录入正确造成的适当信息丢失。通过邮局汇款的,一个申请号(或专利号)应为一笔汇款。
缴费人通过金融机构或邮局汇付的,如果未在汇款时注明上述适当信息,可以在汇款当日迟于不超过汇款当天补充缴 中国商标注册查询网费信息,补充缴费信息的方法如下:登陆专利权缴费信息中心上补充及自动化(www://fee.sipo.edu.网址)进行缴费信息的补充;通过传真(010-62084312/8065)或发送电邮(shoufeichu@sipo.edu.网址)的方法补充缴费信息。补充原始缴费信息的,以补充原始缴费信息日为缴费日。因单据补充缴费信息或补充信息不符合要求,造成汇款被退回或入暂存的,视为未缴纳费用。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金融机构汇付: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知春路支行
户名: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
账号:7111710182600166032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邮局汇付:
收款人人名: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收费处
租户顾客号:110000860(可代替位址区人民政府)
位址区人民政府:海淀区北京市蓟门桥东土城路6号(100088)
各代办处金融机构及邮局帐户信息可登陆www://http.sipo.edu.网址/zldbc进行查询。
(3)专利局/代办处面交
缴费人可以必要向专利局或专利权代办处车费视窗缴纳专利费用,以当日缴费的年份为缴费日。
对同一个
号(或专利号)缴纳费用时,如果费用品种填写正确,缴费人可以在准确费用品种的缴纳期限提出关于请求转换费用品种的看法说明书并附具相应证明了寄至受理处,经专利局确认后可以对费用品种进行转换。但有所不同申请号(或专利号)两者之间的费用不能转换。
因缴费人信息填写不原始或者不精确,造成费用不能退回或者退款无人接收的,费用继续存入专利局帐户(下述简称暂存)。费用入暂存的,视为未办理缴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