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异议人或被异议人对商标局裁定不服,可以在收到《商标异议裁定申请表》月内十五天内,向商标评审该委员会申请复审,由商标评审该委员会作出终局裁定。商标异议复审的申请人只能是原异动议的当事人。
注册商标变更兼办异议复审申请应提交下述物料:
1、商标异议复审申请书(主页),交由全权的需提交全权承诺书;
2、商标异议复审申请书(全文式样);
3、商标 注册商标变更局异议裁定书(复制品);
1、申请人名额:必需是被商标局异议裁定的商标异议两国当事人之一(异议人或被异议人)。
2、申请期限:商标异议当事人在收到商标局对该商标异议裁定的《商标异议裁定申请表》月内,十五天内申请异议复审。因不可抗拒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强制执行迟延的,可以在期满前申请延期三十天,是否准许延期,由商标评审该委员会决定。
3、答辩期限:收到《商标异议复审答辩书》月内30日内作出答辩。
4、评审开销:商标异议复审申请规费1500元/件;商标异议复审答辩无规费。
1、申请人应当向商标评审该委员会提交《商标异议复审申请书》。
2、被异议商标为 注册商标变更国际性注册的,应在JA前加“G”。
3、申请人为外国或国外中小企业的,须填写精确的命名和有效地的联系地址。
4、申请人为第三人的,应在其命名后填写其身分证件号码。
5、联合申请人或共有商标的当事人参加商标异议复审娱乐活动的,应当指定一人为因素代表人。
6、申请人需要在提出复审申请后补充有关确实物料的,应当在申请书中公开信,并自提交申请书月内3个月内提交与申请书完全相同份数的确实物料;未在申请书中公开信或者期满未提交的,视为放弃补充有关确实物料。
1. 此申请书(主页)适用于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明确规定提出的商标异议复审申请。
2. 明确评审请求、为由、确实依据及相关确实应按《商标评审比赛规则》和所附《商标异议复审申请书》(全文式样)要求另附物料,连同此申请书(主页)悉数提交。对部份产品或公共服务申请复审的,须在所附物料中明确订明。此申请书(主页)及有关附加需按照对方当事人的数目提交相应存档。
3. 被异议商标为国际性注册的,应在JA前加“G”。
4. 申请人为外国或国外中小企业的,须填写精确的命名和有效地的联系地址。
5. 被申请人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在此申请书中只填写其中一个被申请人的命名及位址,其他被申请人命名及位址应在所附物料中写明。
注册商标变更6. 联合申请人或共有商标的当事人参加商标异议复审娱乐活动的,应当指定一人为因素代表人;共有商标的当事人没有指定代表人的,以其在商标申请书或商标簿中载明的次序第一人为因素代表人。在此申请书(主页)申请人及其邮件或被申请人中央电视台中只填写代表人的命名、位址及其邮件、联系电话,其他联合申请人或共有商标的当事人应在所附物料中写明。代表人发生变更时须有被推选的当事人书面授权。
7. 在我国有常常住所或者交通局的外国或者国外中小企业授权其在我国的代表人兼办商标异议复审事项的,其代表人视为申请人的邮件,并在申请人的邮件、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中央电视台中填写相应的细节。
8. 申请人是否需要提交补充确实物料,请在相应的斜线内划“√”。
9. 未交由商标代理组织的,不需填写商标代理中央电视台。
10. 车费国际标准:商标评审费1500元。邮寄兼办的请通过金融机构借贷(不收邮政局借贷),并将汇款单信函附在此申请书后提交商标评审该委员会。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提供的商标异议复审,希望大家能够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