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出商标异议的申请者只能在异议期限(也就是商标新闻稿后3个月内)对经商标局可行性审定登载在《商标新闻稿》上的商标提出异议。
2、商标异议申请者提出的商标异议必需有具体的请求和确实依据并有相应的确实支持。确实在提出异议申请时不能提交的,应当在异议申请表中公开信,并应自提交异议申请月内3个月内提交确实(可在3个月 变更公司地址需要什么资料内邮寄补交)。
3、商标异议申请限期如果最终一天是法定假期的话,可以顺延至假期后的第一个节假日。
4、如果是通过金融机构借贷来缴纳异议规费的,必需将异议人留存的汇款单信函连同异议申请表悉数送交商标局。商标局收到异议申请表时,如果未收到汇款单信函,商标局将向异议人寄发《缴费通知》。异议人应按照《缴费通知》缴纳规费,并将留存的汇款单信函连同《缴费通知》悉数邮寄到商标局。
5、商标异议申请后送达后,商标局首先要进行方式审核后,符合受理前提的开具《受理通知书》。如果是异议人自己提交的异议申请,商标局将必要给异议人寄发《受理通知书》;如果是交由商标代理政府机构兼办商标异议申请的,商标局则将《受理通知书》寄发给该商标代理政府机构。
6、商标异议答辩的限期是1个月(也就是30天),从收到答辩通知书月内计算。对异议补正及确 变更公司地址需要什么资料实提交的要求和期限某种程度适用于答辩程序中。
7、商标异议申请者向商标局提交的异议申请的年份:必要递交的,以递交日为准;通过邮寄的,以寄出的邮票日为准;邮票日不明晰或者没有邮票的,以商标局具体收到日为准。
以上就是关于商标异议需要注意的细节,如果您在商标异议申请各个方面还有疑问或者想要申请商标异议,都可以来紧密联系我们,掘金企服公共服务来电:400-6060-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