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更改命名、住所、经营场所、董事长、业务范围、营运方式、注册资本、营运期限、股权迁移或大股东变更、中小企业类别及其增设或撤消的子公 转让公司司,理应申办变更登记。中小企业规章修改未涉及到立案事项的,公司理应将修改后的中小企业规章或是公司章程法案送原中小企业登记行政事务行政机关兼办立案。公司执行常务董事、董事会、负责人造成变动的,理应向原中小企业登记行政事务行政机关兼办立案。因合拼、吸收合并而续存的公司,其立案事项变化很大的,理应申请变更登记。
一、公司人法变更登记应递交的文件:?
1、公司董事长签定的《公司申请变更注册书》;?
2、公司部门的批准文件;?
3、审核行政事务行政机关的审核文件;?
4、公司法人中小企业执照信函;?< 转让公司/p>
5、其他相关文件有效证件。
二、公司变更登记应递交的文件:?
1、公司按照《劳动法》做出的变更命名的决策者;?
2、公司董事长签定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报告》;?
3、中小企业登记行政事务行政机关明确规定递交的其他文件。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理应自减少注册资本决定或是决策者做出生效日9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理应递交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示最多多次的相关确认和债权债务偿还或是债务利息担保情况的表明。 第三人大股东或是董监事更改名称或是命名的,理应自更改名称或命名生效日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理应递交新公司大股东或董监事的主体资格确认或一般来说合伙证件。
三、变更登记费率国际标准?
1、公司法人(公司)及不可以分开担负责任的的子公司申请兼办变更登记收取变更登记费港币100元。 2、公司法人(公司)提升注册资本(本),提升一部分与公司原注册资本(本)相加未超过1000万余元港币的,提升的一部分按之比五收取,超过1000万余元港币的,其超过一部分按之比0点五收取登记费,超一亿元港币的,其超过一部分已不收取登记费。收取提升注册资本(本)登记费后,已不收取变更登记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