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1个该公司的持续发展,因此会在全省各地开设某些分公司, 商标变更需要多长时间那麼其变动必需递交什么物料呢?小编进行了搜集和归纳,希望能够对您略有帮助。
1、企业董事长签定的《分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企业加盖盖章);
2、企业签定的《特定意味着或是互相授权当事人的确认》(企业加盖盖章)及特定意味着或授权当事人的身分证扫描件(自己签名);应标出具体委托事项、被当事人的财政管理、授权交由期限。
3、法规、行政事务法规要求分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切勿请示准许的,递交相关的准许文件或是经营管理许可复印件;
4、因变更该公司命名而申请兼办变动分公司名称的,递交该公司登记行政事务行政机关出示《准许变更登记通知单》复印件、变动后企业《控股公司企业营业执照》存档复印件;
5、分公司业务范围变更递交企业《控股公司企业营业执照》存档复印件;分公司变动后经营范围涉及到法规、行政事务法规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决策者要求切勿在立案前请示准许的新项目,递交相关的准许文件或是经营管理许可复印件或许可证实;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可超过企业的经营范围。
6、分公司变动营运场馆的,递交变动后营运场馆的应用确认;已有地产递交资产核发复印件;租用屋子递交租赁合约复制品或复印件及其出租人的房地产证明了;未获得房本的递交房地产管理工作的单位的确认或是租房合约及发展商卖出许可证书复印件;出租人为饭店、餐厅的递交饭店、餐厅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7、分公司变动责任人的,递交企业出示的接任分公司责任人的免职文档和新一任责任人的委任通知;填好《责任人通知书》。
8、分公司的《企业营业执照》存档。
注:按照《劳动法》、《该公司登记条例》开设的分公司申请兼办变更登记可用本国际标准。以上各项未注明递交复印件的,理应递交复制品。递交复印件的,理应标示“与复制品完全一致”并由企业加盖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