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公司命名变更登记
2、申请兼办窗口:市行政中心等公安部门窗口
3、承诺期限:1个工作日内(资料完整、合乎法定方法的可到场决策)
4、费率国际标准及车费国际标准根据:100元/次(每散乱本车费国际标准10元)。国家科委、国家财政部计价格(1999)1707号;鄂价费字(1999)341号;鄂价费字(1999)387号
5、窗口电話:6275180
6、投诉电话号码:6275152
二、法定根据
1、《台北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2、《台北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工作必要》
3、《公司登记程序流程要求》
4、《中小企业名字登记管理工作方式要求》
三、申请兼办程序流程
第一步:申请人持有关原料向市行政中心等公安部门窗口申请,经案件审核员评判根据,开据《案件通知单》或是《申请材料接受单》;不符案件国际标准的,在到场或是5个节假日以内重复使用告之申请人理应补正的所有原料(出示告知单)。
第二步: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合乎法定方法的,到场做出到底准许登记的决策并出示《登记决策通知单》;必需对申请材料的事物內容开展调查核实的,出示《公司登记原料必需调查核实事项通知单》,在10个 商标版权费用节假日以内做出审批或是驳回申诉申请兼办的决策。
第三步:在1个节假日以内(申请材料的事物內容需调查核实的之外),申请人能够凭《登记决策通知单》到发照窗口更换《控股公司中小企业执照》。
四、申请材料:
(1)公司董事长签定的《公司工商业 商标版权费用变更申请报告》(公司收据公司章);
(2)公司签定的《特定意味着或是互相授权当事人的确认》(公司收据公司章)及特定意味着或授权当事人身分 商标版权费用证扫描件(自己签名),应标出具体委托事项、被当事人的财政管理、授权交由期限;
(3)公司章程法案(公司董事长签定);
(4)法规、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决策要求改变名字切勿报检相关机构准许的,递交相关机构的准许文件或是经营管理许可影印件;
(5)公司《控股公司中小企业执照》团本。
(6)《中小企业名字改变审批通知单》。
中小企业变更名字,理应向其公司登记行政行政机关申请,申请兼办名字超过其公司登记行政行政机关所管财政管理的,由其公司登记行政行政机关向有该名字登记权的公司登记行政行政机关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