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董事长签署的《分公司变更登记申请报告》(公司收据公司章);
< 公司法人变更p>2、公司签署的《特定意味着或是互相授权当事人的证实》(公司收据公司章)及特定意味着或授权当事人的身分证复印件;应标出特定意味着或是互相授权当事人的申请兼办事项、财政管理、受权期限。3、法规、行政事务法规要求分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切勿请示准许的,递交相关的准许文件或是经营管理许可复印件;
4、因变更公司命名而申请兼办改变分公司名称的,递交中小企业登记行政事务行政机关出示公司《准许变更登记通知单》复印件、改变后公司《控股公司中小企业营业执照》存档复印件;
5、分公司业务范围变更的,递交公司《控股公司中小企业营业执照》存档复印件;
6、分公司改变营运场馆的,递交改变后营运场馆的应用证实;
已有地产递交房屋产权证复印件;租用房子递交租赁合约复印件及其出租人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相关房子未获得房屋产权证的,属老城区房子的,递交房地产管理工作的单位的证实或是租房合约及发展商卖出许可证书复印件;属非老城区房子的,递交大多中央政府要求的有关证实 公司法人变更。出租人为饭店、餐厅的,递交饭店、餐厅的中小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应用的部队地产做为住所的,递交《的部队金融业租用许可证书》复印件。
将房屋更改为营业性公共设施的,属老城区房子的,还应递交《立案附注-住所(经营管理地)通知书》及所在城市邻里行政村(或发展商该委员会)出示的有个人利益的小区业主愿意将房屋更改为营业性公共设施的证明了物料;属非老城区房子的,递交大多中央政府要求的有关证实。
7、分公司改变责任人的,递交公司出示的接任分公司责任人的免职文档和新一任责任人的委任通知;填好《变更登记附注-责任人信息内容》;
8、分公司的《中小企业营业执照》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