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经营异常,是很多公司在运行步骤中联合面临的状况,然而当出现这种状况时,公司能不能依据经营异常申请注销公司,这是为数众多公司都十分关注的难题。我们知道,公司若被工商局列入 公司名称变更函异常名册,有四种风险,一是未在法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二是未在工商部门违法勒令的限期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三是公示企业 公司名称变更函信息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的;四是通过登记的居所(经营场所)难以紧密联系的。
那么,如果公司经营异常,这时候公司可以申请注销吗?根据中华民族相关立法的明确规定,公司注销是有法定情况的,公司经营异常非常属于公司注销的法定情况之一,因此,公司经营异常是不能申请
的。
一般来说来说,公司在工商局该系统中处于异常稳定状态时,须先向工商局申请解除非正常户和护照过热户,缴纳处罚,比如没有年检,补报年度报告并对内公示,登记公司住所,转成长时间企业以后,公司才能继续注销的下步程序中,完成缴纳清算后兼办注销手续。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机构列入经营异常重点保护,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该系统向社会上公示,提醒其履行公示责任;违法的,由有关部门依照有关立法、行政事务规章明确规定给予违法行为;造成他人伤亡的,违法承担赔偿法律责任;被告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一)企业未按照本法例明确规定的限期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机构勒令的限期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
(二)企业公示信息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