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司合并申请设立、变更或注销登记提交物料法规
因合并申请设立、变更或注销登记的 商标版权查询公司,除依照本法规提交设立、变更或注销登记物料外,还应当提交下列物料:
1.合并多方签定的合并协议。合并协议应当包括:合并协议多方的命名,合并方法,合并后公司的命名,合并后公司的注册资本,合并协议多方负债、债务的继承计划,散伙公司的子公司、持有其他公司股权的处理情况,签约星期、位址及其合并协议多方觉得需要要求的其他事项。
2.依规发表公示的报纸样品。合并新闻稿应当包括:合并多方的命名,合并方法,合并前后各公司的注册资本,目前为止债权债务的继承计划。
3.合并多方公司有关根据合并协议的决定或决策者。
法律责任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意味着2/3大约选举权的大股东签定的股东大会决议案。信用公司提交由会议电视节目主播及列席会议的执行常务董事签定的股东大会会议决定。?1人法律责任股份有限公司提交大股东签定的书面形式决策者。国营企业国有企业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周边地区天津市人民政府或是其 商标版权查询受权的本级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企业处置管控组织的准许文件。
4.合并多方的中小企业执照影印件。
5.债务偿还或是债务利息担保情况的表明。
6.法规、行政事务法规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决策者要求切勿报检准许的,提交相关的准许文件或是许可证书件影印件。
7.因合并申请兼办设立公司、工商业变更的,提交注明合并情况的散伙公司的注销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