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问国家所地理标志的有关难题:
1.引种早已获得地理标志亚种,养大以后能不能使用这个地理标志呢?
例如南昌市泰和县民众,从太行 遂川县引进灰鹅,养大以后能不能够以 兴国灰鹅的地理标志为名转售呢?
2.一个人能否申请地理标志? 我查过大部份通过审批的都是该协会之类的~
如果一定要该协会之类的, 那么请问 该公司能不能申请呢?我是师范大学的的学生,打算回来乡从事种植养殖,对不起回答~
3.据了解,今天申请地理标志有三种途径,
商标局,农业局,质检局, 请问从三种途径取得的地理标志有什么差别?用作是不一样的么
上面就您提出的三个难题一一回复: 一、地理标志是著作权基本概念,不是栽培品种命名。如你所举例子提到,引进兴国灰鹅到泰和县养殖业,养大以后转售时可以说明其栽培品种与兴国灰鹅完全一致,但不得 专利申请使用“兴国灰鹅”地理标志商标,只有在“兴国灰鹅”地理标志所限定的制造地区范围养殖业的兴国灰鹅才能使用该地理标志商标。 二、一个人和该公司均不能申请地理标志。
人必需是具有归口战斗能力的非营利组织组织,如该协会、新技术研究中心等。由于地理标志一般来说是一个区域内的特点的产品,可以由本区域任何符合规定的一个人和中小企业向注册人申请使用,所以该注册人必需是强硬且自身不涉及地理标志的产品经营管理的整体。 三、商标局依据《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法例》的明确规定,负责地理标志的注册和保护管理工作,商务部、产品质量局是依据其部门规章开展相关管理工作。目前为止向商标局申请注册地理标志商标是国外唯一具有基本权利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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