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注册公司-代办工商注册-代办营业执照-注册公司开户代理记账--www.chengshizhuce.com 欢迎您!

牛人岛创业园

「北京税收筹划」营改增后,公路经营企业收取的车辆高速公路通行费如何缴纳税款

「北京税收筹划」营改增后,公路经营企业收取的车辆高速公路通行费如何缴纳税款

发布日期:2020-01-09

分类

简要介绍:依据 北京税收筹划《关于全面性推开开业 税改征税率试点的通知》(税务[2016]36 号)附加 2 中关于资产经营租赁公共服务的规 定确定: 高速公路经营中小企业中的一般纳税收取试

依据 北京税收筹划《关于全面性推开开业 税改征

税率

试点的通知》(税务[2016]36 号)附加 2 中关于资产经营租赁公共服务的规 定确定: 高速公路经营中小企业中的一般纳税收取试 点前开工的高速公路的车辆通行费,可以选 择适用简陋计税方式,减按 3%的征收率计 算应纳税额;选择一般计税方式,收取试点 后开工的高速公路的车辆通行费,按照不动 产经营租赁公共服务缴纳

税率

,税收为 11%。 高速公路经营中小企业中的零星纳税,按照 3% 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试点前开工的高速公路,是指相关工程 许可明上注明的合约开工日期在 2016 年 4 月 30 月底的高速公路。

联系我们

021-5109-6358

公司注册:公司注册咨询

财税代理:财税代理咨询

资质许可:资质许可咨询

知识产权:知识产权咨询

邮件:op5670@icloud.cm

周一至周五(9:30-21:30)
节假日休息(10:0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