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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税企业」国税总局 外管局:共享税收征管和外汇监管相关数据

「避税企业」国税总局 外管局:共享税收征管和外汇监管相关数据

发布日期:2020-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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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介绍:11月14日,商务部 避税企业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在京签署《关于推进信息共享实施联合监管合作伙伴协定》,通过加大信息共享幅度,不断完善事中当场监管体制,实施联合激励和联合惩处政

11月14日,商务部 避税企业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在京签署《关于推进信息共享实施联合监管合作伙伴协定》,通过加大信息共享幅度,不断完善事中当场监管体制,实施联合激励和联合惩处政策,更进一步促进对外贸易持续发展。税务总局副局长王波、局长汪康、总

任荣发,外汇局副局长潘功胜、局长杨国中等出席签约典礼。

两国约定,按照“长三角、协作监管、可能性共治、简便易行”的准则,建立税务总局和外汇局两者之间的信息共享功能,具体实施联合监管的要求,更进一步拓展部门合作伙伴的最深处和层次。《协定》具体,税务总局与外汇局联合建立日常信息交换功能,共享税赋征管和外汇储备监管相关统计数据。两部门借助共享的统计数据,对出口退税管理工作、口岸税源管理工作、外汇储备收付管理工作等状况进行监控、风险评估和警告,提高发现、查处违法行为违规的及时性和准确度。同时,根据两国共 避税企业享的中小企业分类管理信息,联合实施相应的联合激励和惩处政策,实现“信息互换、监管互助、结果互认”。

加强税务总局与外汇局两者之间的信息共享,实施联合监管政策,是改进税收管理、实现部门两者之间协作共治的根基和抓手,对防范和打击骗取出口退税、非法转移外汇资金等违法行为违规具有最重要的涵义。将来财务部门和外汇储备管理工作部门将停滞加强合作伙伴,更进一步完善口岸税源管理工作和经费监管,强化可能性共治,更佳地服务于社会上金融机构体制建设工程,服务于中华民族经济发展停滞身体健康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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