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所
财务
局关于更进一步具体
企业所得税
过渡期外商投资执行有效射程难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157号)明确规定:
一、关于居民企业选择适用税率及减半征税的明确定义难题
(一)、居民企业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同时又处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关于实施
企业所得税
过渡外商投资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2007〕39号)第一条第三款明确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 湖北财税网两免三减半"、"五免五减半"等不定期减免税折扣过渡期的,该居民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可以选择依照过渡期适用税率并适用减半征税至期满,或者选择适用高新技术企业的15%税率不能享受15%税率的减半征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