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基本上状况
财税网 济南市枣庄市某合金工厂,
1999
年
6
月被认定为税率一般纳税,从业总人数
23
人,净资产
12386739
元,主要 财税网通过收购废旧蓄电池进行铅原料、铜铝模具等原料的业务,独立核算,隶属于企业为手工艺品及其他工业。
评估单纯确定
在日常研究中,税赋职员发现该纳税与行政区内
4
户同类用废企业的制造经营管理及缴纳状况相比,其
2006
年共取得废旧物资销售单据
61
份,是份数最多的,仅占其他
4
户企业取得废旧物资 财税网销售单据总份数的
13.41%.
但抵扣额度却达到了
3586692.2
元,占其进项税额的比率达到了
89.97%
,占其他
4
户企业总废旧物资抵扣额度的比率达到了
43.04%.
从其日常监视状况和企业工艺流程来看,废旧物资抵扣额度占进项税额比率显著偏低。因此,评估工作人员将其确定为重点项目评估单纯。
信息采集
通过日常监视和勘查了解,该企业隶属于企业从投入产出比上存在下述几个关键性基准:
1
.该企业废铅产出成品铅的比率为
1.05
∶
1
;
2
.该企业采用薪水计件发放工作人员薪水,计件工资为
265
元
/
吨;
3
.在能源消耗上,主要使用原煤和电能。原煤与产成品的比率为
1
∶
0.05
,电能耗用为
20
千瓦时
/
吨;
4
.在完美稳定状态下,该企业的学说税率率在
5.16%
大约。
根据以上基准,评估工作人员对该企业的下述数据进行了采集。
(一)外部信息采集
评估工作人员从症候群管应用程序
V2.0
该系统、票表比系统对中对某合金工厂的审批缴纳、废旧物资单据开具等统计数据进行全面性、精确的采集。
(二)内部信息采集(实地考察)
评估工作人员通过实地考察核查主要掌握企业的下述内部数据:
1.
销售数据:该企业主要通过收购废旧蓄电池和成品铅,制造销售红丹、铅粉和
2
号铅
3
种的产品,账簿纪录
2006
年该企业销售红丹
3031.13
吨,销售铅粉
174.95
吨,销售
2
号粉
69.37
吨,共计销售的产品
3275.45
吨。
2.
原料使用数据:
2006
年,该企业购进废旧蓄电池
6476.49
吨,铅锭
250.02
吨,共计购进原料
6726.51
吨,每吨废旧蓄电池可以提取约
60%
的废铅。通过对企业
2006
年每月的收购数目、生产量和销售数目的采集,制成“收购、产出、销售图表”,经核对发现
2006
年该企业原料购入量与成品产出量基本上吻合,但
1
月、
12
月产出量小于销量,应造成部份存货,经了解,
12
月初产成品库存量为
189.546
吨。
3.
能耗数据:该企业
2006
年制 财税网造的产品
3432.32
吨,用电量
74318
千瓦时,平均值每制造
1
吨的产品耗损
21.65
千瓦时电;耗用原煤
186
吨,平均值每吨的产品耗煤
0.054
吨。
4.
人工费支出数据:该企业
2006
年账务纪录年均支付薪水
981234.81
万元,平均值每制造
1
吨产成品支付
285.88
元的工人工资。 财税网p>
疑问研究
1.
该原料企业工作人员薪水与企业产成品的总重量比率的关系比较基本上相同,该企业的产品人工费为
265
元
/
吨,即每制造
1
吨产成品就需要支付
265
元的工人工资,该企业
2006
年账务纪录年均支付工人工资
981234.81
万元,根据支付的薪水,该企业约产出成品
3702.77
吨,而溢价纪录销售产成品
3275.45
吨,年底产成品库存
32.68
吨,年内产成品库存
189.55
吨,年均原料产成品
3432.32
吨。经推算,企业产成品数目与账簿纪录不符,可能少计产出成品
270.45
吨。
2.
该企业的标准投入产出比为
1.05
∶
1
,该企业的投入产出比为
1.1
∶
1
,即每投入
1
吨废铅制造出
0.91
吨产成品,低于同行业标准水准。
2006
年该企业成品产出数目约为
3702.77
吨,需耗用粗铅
4068.98
吨,如扣除该 财税网企业使用外购的成品粗铅
250.02
吨,应购进废旧蓄电池
6364.93
吨(按
1
吨废旧蓄电池可出
0.6
吨粗铅计算
3818.96
÷
0.6=6364.93
)。而该企业账务纪录购进废旧蓄电池
6476.49
吨,且年内废旧蓄电池无存货,可能多计收购废旧蓄电池
111.56
吨。
3.
该企业收购的原料废旧蓄电池去除里头的电瓶液及废旧塑料等氧化物(约
40%
大约)后,只用取出的铅板来冶炼红丹和铅粉,拆除的废旧塑料作为废铁 财税网可以销售,但该企业所剩的废旧塑料在账簿上没有纪录。
4.
该企业主要的制造动力系统为原煤和热能,在账务上没有原煤的购进纪录。据同行业耗煤统计数据推算显示,该企业每产出
1
吨成品铅,需耗用原煤
0.05
吨,该企业共耗煤
186
吨,据此匡算生产量为
3720
吨。并且根据该企业的吨铅耗电
20
千瓦时,该企业耗用电
74318
千瓦时,算得产成品应为
3715.9
吨,二者估算结果均小于企业账簿登记生产量。
检举举证
针对以上几个疑问,评估工作人员与企业主管、财务人员进行了检举,对于这几项疑问该企业均不能作出恰当解释,该企业要求自己检验。
经纳税自查,立即承认存在下述难题:
1.
该企业采取将没有取得抵扣汇票的原煤全部开具废旧物资销售单据的方法抵扣进项税,多抵进项税额
10394.27
元。
2.
该企业将从收购的废旧蓄电池中拆出的废旧塑料等 财税网下脚料
92.2
吨销售后未计收入,少计销项税额
28213.2
元。
3.
该企业
2006
年销售货运红丹
135.25
吨,未审批应税收入
2037462.82
元,少审批税率
346368.68
元。
三项累计造成少计税率
384976.15
元。
评估结果
确定难题后,评估工作人员根据《税率组织法》第九条明确规定,勒令该企业作进项税额转出
10394.27
元;根据《税率组织法》第五条明确规定,勒令该企业补计销售额
2203422.82
元,补提销项税额
374581.88
元,共计补缴税率税收
384976.15
元;根据《
税赋征管
法》第三十二条明确规定,加收滞纳金
25023.4 财税网5
元。该企业第一时间补缴了税收及滞纳金并作了相应的账务处理。补税后,该企业税率率达到了
5.11%
,接近该企业的学说税率率
5.16%.
因该企业能够立即发现难题,严肃改正错误,配合立场好,并且自查统计数据与评估结果相近,所以未移交巡查。由于该的单位办证星期为
2002
年现在,涉及
企业个人所得税
及其他增值税(城建税、高等教育加收等)为地税局所管辖,评估工作人员将相关数据第一时间传递给地租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