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注册公司时很多公司注册文件是需要股东签字的,比如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企业承诺告知书、房屋租赁协议等。那么注册股份公司股东必须要全部到场吗?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未实缴完毕可否引入新股东?
为客户服务的过程中,总结出北京目前公司注册文件的三种形式,具体如下:
第一种:股东亲自签字。在北京注册公司时,部分地方需要所有应该由股东签字的地方必须由股东亲自签字,有的是要求所有股东到场亲自签字,有的若股东不在北京,则可以快递给股东签字。
第二种:代理人签字。有些股东不能亲临无锡或身在国外的情况,股东可以写委托书,委托某人签署工商注册文件。
第三种:地区代签字。无锡部分地区为了减少股东签字的麻烦,全部股东签字由地区人员代签。
从上述三类中,我们可以看出,注册北京股份公司时,公司注册登记资料不一定需要股东亲自到场签字,只要股东知道、认可、授权签字,在法律上是没有问题的。前提是股东的身份证明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且有委托书,就不需要股东到场。
那么对于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未实缴完毕可否增资引入新股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八十条: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在发起人认购的股份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最后来看下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的例外情形有哪些?
(1)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2)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3)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4)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