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总局昨日发布
《关于更进一步改进对外贸易综合性公共服务企业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工作的新闻稿》(商务部新闻稿2016年第61号)
(下述简称《新闻稿》),完善对外贸易综合性公共服务企业退(免)税分类管理必要,促进对外贸易回稳向好。
一类综服企业退税5日内办结
《新闻稿》要求,国税行政机关应按照可能性可控、放管服结合、利于遵从、便于办税的准则,对对外贸易综合性公共服务企业进行分类 分公司注册管理:
1.退税管理工作类型为一类的综服企业申报的出口退(免)税,国税行政机关经审核,同时符合下列前提的,应自受理企业申报月内,5个工作日内办结出口退(免)税手续:
①申报的的电子统计数据与中国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结关数据、税率专用发票数据核对无误。
②出口退(免)税款计算准确无误。
③不涉及
财务
局 分公司注册和省国家所
财务
局确定的警告可能性数据。
④接受其提供公共服务的中小制造企业的缴纳金融机构等级为A级或B级。
2.退税管理工作类型为二类的综服企业申报的出口退(免)税,国税行政机关经审核,同时符合下列前提的,应自受理企业申报月内,10个工作日内办结出口退(免)税手续:
①符合出口退(免)税相关明确规定。
②申报的的电子统计数据与中国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结关数据、
税率
专用发票数据核对无误。
③未发现审核疑问或者审核疑问已排除完毕。
3.退税管理工作类型为三类的综服企业申报的出口退(免)税,国税行政机关经审核,同时符合下列前提的,应自受理企业申报月内,15个工作日内办结出口退(免)税手续:
①符合出口退(免)税相关明确规定。
②申报的的电子统计数据与中国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结关数据、
税率
专用发票数据核对无误。
③未发现审核疑问或者审核疑问已排除完毕。
4.退税管理工作类型为四类的综服企业申报的出口退(免)税,国税行政机关应按下列明确规定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并排除所有审核疑问后,应自受理企业申报月内,20个工作日内办结出口退(免)税手续:
①申报的纸本汇票、的资讯应与的电子统计数据互相匹配且演算相符。
②申报的的电子统计数据应与中国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结关数据、税率专用发票数据核对无误。
缩短体制改革企业退税兼办期限
《新闻稿》明确规定,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海 分公司注册关、税务总局、产品质量局和外汇局联合开展综服企业试点范围内的综服企业:中建筑材料对外贸易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世贸通对外贸易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嘉晟物流股权股份有限公司和广西汇富控股集团股权股份有限公司,申报出口退(免)税时,经国税行政机关审核符合本必要明确规定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出口退(免)税手续。
无纸化办税提高退税效能
综服企业受企业交由全权出口的货物,由综服企业申请开具《全权出口货物证明了》的, 综服企业应在《全权出口货物证明了通知书》“备注”栏内注明“WMZHFW”标志;国税行政机关仍然出具纸本《全权出口货物证明了》,将生物医药传递给委托方企 分公司注册业的负责人国税行政机关。
由综服企业开具了《全权出口货物证明了》的出口的业务,按现行明确规定由交由企业申报出口退(免)税,交由企业申报退(免)税时,仍然提供纸本《全权出口货物证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