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进一步加快推进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国家林业局、司法部、房屋和经济社会国土资源部、商务部、国土资源部昨日联合发布《关于更进一步加快推进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全面性加快推进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同时,将农房等集体 外资公司注册 外资公司注册建设用地面的建筑、建筑物纳入资产统合登记广义。
通知指出,要管理模式,全面性加快推进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各地要以登记发证为主线,管理模式,采用相符合的调查结果方式,将农房等集体建设用地面的建筑、建筑物纳入工作范围内,建立健全资产统合登记体制。实现统合调查结果、统合确权登记、统合发证,早日尽早完成房产合一的全省农村居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
通知要求,方案在2014年年初完成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的省(自治州、省辖市),应根据具体状况尽早变更工作方案,增加农房调查结果等工作特殊任务,并制定补充调查结果计划。
已完成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省区,要更进一步法规已有登记研究成果,提高研究成果总质量。